| 一、香港增值法律服务:
香港律师会可以为我省企业提供的在发展中急需的十四项生产性增值法律服务是:
(一)内地企业以港式“合资”引进外资作为合作伙伴,一步到位“走出去”。
(二)为内地客户办理香港或海外设立公司和许可运作程序相关的服务。
(三)为内地企业增加在香港融资的渠道,以香港公司名义添置机器设备。
(四)协助申办香港过渡贷款,以助内地企业重组引资和在香港或海外上市。
(五)提供现代公司管治架构及协助执行相关规定等法律意见。
(六)提供“中国委托公证人”服务。
(七)根据两地税法规定,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合法税务计划和税务优待的法律意见。
(八)提供跨地域的两地员工雇用安排的法律服务。
(九)代理香港官司诉讼。
(十)代理涉外交易,设定仲裁条款解决纷争。
(+一)为内地企业产品获得外国买家的订单,建立国际化的品牌推广和品牌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提供服务。
(十二)预防反倾销、反补贴的措施及应讯外国反倾销起诉。
(+三)担当内地企业投资香港或海外的“主导法律顾问”或“牵头律师”、协调外地法律顾问团的工作。
(十四)为企业和个人财富管理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需要了解更多香港律师可为内地客户提供的增值法律服务,请查询香港律师会网页。
http://www.fjt2.net/gate/gb/www.hklawsoc.org.hk/pub_c/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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