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优惠原产地证的说明
一.确定收货方的国别和地区
目前贸促会受理部分地区的优惠原产地证:
(一)《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目的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二)《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目的国:新加坡)
(三)《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目的国:新西兰)
(四)《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目的国:秘鲁)
二.查看相关国家/地区的“关税减让表”,确认产品是否属于关税减让类别
上网查看,网址:http://www.co.ccpit.org
三.进行产品备案登记:
产品备案须提供产品的原材料来源证明资料。
(一)凡申报使用国产原料生产的,提供国内购料的税务发票复印件。
(二)凡申报使用含进口成份原料生产的,提供海关手册或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及《含进口成分产品成本及加工工序明细单》(点击下载)
四.网上制单
进行商品备案。在“制单资料”中的“商品备案信息”新建一个商品,并真实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后发送至贸促会审证中心,等待审核结果。只有通过审核的产品才能申请优惠产地证;
制作优惠原产地证。在“单据制作”中的“优惠原产地证”版块新建单据,选择相应的优惠产地证格式,真实且详细的填写相关资料,在“申请地点”和“签发地点”输入英文:“FOSHAN, CHINA”。保存并发送至贸促会,等待审核结果。
五.领取优惠产地证
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手签员本人带齐以下资料到到贸促会领取证书:
申请书(点击下载)、商业发票、装箱单、注册备案印章、签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