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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商人入境指南
办理邀请函所需材料 注意事项 办理程序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审发办法

 

    根据外交部外发[2010]31号文件规定,广东省贸促会是广东省内被外交部指定的外国人入境审批和向外国人签发邀请函的部门之一。广东省内企业邀请外国人入境进行商务活动时,可以到广东省贸促会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我会不直接受理外国人的申请。外国人持我会发出的邀请函向我国驻当地使馆或领馆申请商务签证。

    一、审发范围

    广东省贸促会(广东省国际商会)邀请本单位、本系统与自身业务相关联的外国人来华,为其审发《邀请函》。

    二、备案要求

    来我会申请审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的单位需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如下:

    (一)备案表:如实填写:“邀请单位申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备案表.doc”;   

    (二)“企业法人”、“被授权有权签字人”、“专办员(必须是邀请单位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在我国的停留期限有效)、手签签名样式、办公电话、传真及手机号;

    (三)由企业法人签署的被授权有权签字人、专办员授权书;

    (四)邀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年度已通过年审、加盖企业公章)、上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五)广东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会员证及“会员年费交费收据、发票等”复印件。

    三:审发依据材料

    (一)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情况说明;(外国人入境审批表.doc)( 外国人入境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二)邀请单位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

    (三)邀请单位从事经营等活动的文件(如进出口单据、完税证明、海关税证明、合同等);

    (四)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五)被邀请人访华日程;

    (六)保证书(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并由法人代表或个人亲笔签名);《保证书.doc 

    (七)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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